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告 2013年第14号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通知》(财建[2009]213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家用热水器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建[2012]27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地方上报的高效节能家用燃气热水器推广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家用燃气热水器推广目录(第四批)予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1、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家用燃气热水器推广企业目录(第四批); 2、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家用燃气热水器推广目录(第四批,请到www.ndrc.gov.cn查阅、下载); 3、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家用燃气热水器推广销售网点目录(请到www.jienenghuimin.org查阅、下载)。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3年2月7日